Cold Stone對於門市照片使用權的回應

上一篇「部落格寫食記的囧 來自Cold Stone的留言」中,因為寫了一篇Cold Ctone食記放上門市的照片,而被留言警告違反著作權,於是我在上午直接寫信去求證,以免造成任何誤會,就在剛剛不到12小時的時間就收到Cold Stone的來信,信件內容如下
Cold Stone的回應

文中指出「部落格中所登載使用的Cold Stone商標、企業識別及門市照片,於未進行商業或販售行為下皆可合理使用
所以我寫的這篇「美國頂級冰品Cold Stone 酷聖石 」裡面所拍的照片並無違法之虞,在這裡也讓其它寫Cold Stone食記的部落客們知道,在Cold Stone門市拍的照片如果是放在自己的部落格,沒有商業行為的話,就可以放心放照片。

我也想跟其它朋友分享一下這次的經驗,在看到任何未經過求證的暱稱留言時,不要妄下定論,也不要意氣用事,保持正面的回應,如果真的有違法的行為,也要立即的處理,我相信我寫的食記對Cold Stone來講可以算是口碑行銷,這次Cold Stone以善意來回應,應該算是個圓滿的落幕。
再次感謝您對Cold Stone 提出寶貴的意見
Cold Stone 熱情邀請您參加Cold Stone網站會員回娘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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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讀者Kai-shao提供法律上的分析,引用如下
在部落格里出現某公司商標,有幾種可能:

1.直接從該公司網頁盜連圖片,或者存下該公司商標圖檔後直接貼進自己部落格。

2.你自己拿相機去拍它店裡出現的商標。

這兩種行為在著作權法裡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(當然,我知道你是第二種)。

第一種確實有侵害對方著作權、商標權的顧慮(因為是直接引用),要不要告就對方決定(這是告訴乃論),基本上對方硬告你到底,是有可能成立的!即使你部落格是稱讚人家好吃!當然就現實而言這種白痴店家不會多,一般會提出告訴的是因為你對該店家有負面否定的評論,但對方不能告你文字,只能拿這小事來搞你。

第二種就簡單了,你拍的照片,著作權就是你自己的,不是他們的。至於,萬一對方聲稱他店內私人產權不准拍照,你在人家店裡偷拍到人家店面裝潢、包裝再貼到自己部落格,你可能有點吃虧,但目前找不到啥法條可以告你。

但你若是站在騎樓、道路去拍他們店及櫥窗,那麼因為你站的地方是絕對公共地點,拍照百分百是你的自由。

留言

Esor Huang寫道…
這真的是個很好的經驗分享,
您的作法值得學習^^
Adonis Chen寫道…
很棒的良好回應,
而且是很好的經驗分享哦!
匿名表示…
在部落格裡出現某公司商標,有幾種可能:

1.直接從該公司網頁盜連圖片,或者存下該公司商標圖檔後直接貼進自己部落格。

2.你自己拿相機去拍它店裡出現的商標。

這兩種行為在著作權法裡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(當然,我知道你是第二種)。

第一種確實有侵害對方著作權、商標權的顧慮(因為是直接引用),要不要告就對方決定(這是告訴乃論),基本上對方硬告你到底,是有可能成立的!即使你部落格是稱讚人家好吃!當然就現實而言這種白癡店家不會多,一般會提出告訴的是因為你對該店家有負面否定的評論,但對方不能告你文字,只能拿這小事來搞你。

第二種就簡單了,你拍的照片,著作權就是你自己的,不是他們的。至於,萬一對方聲稱他店內私人產權不准拍照,你在人家店裡偷拍到人家店面裝潢、包裝再貼到自己部落格,你可能有點吃虧,但目前找不到啥法條可以告你。

但你若是站在騎樓、道路去拍他們店及櫥窗,那麼因為你站的地方是絕對公共地點,拍照百分百是你的自由。

很多店家老板腦袋還留在上一世紀,嚴格禁止有人在他店內拍照。他們不曉得網路上有一群螞蟻雄兵部落客,是可以免費為店家宣傳他們的特殊空間與美味。

過去有些商業空間拒絕攝影,一是他們心裡有鬼,他們店內有違建、消防不合格,衛生條件偷工減料,擔心你是派來蒐證的;二是他們自認店內的空間設計或商品有特色,怕被你抄回去。

老實說這些顧慮都是不必要的,店家禁止攝影只會害了自己。
to Kai-shao
感謝你以專業的法律層面分享著作權的使用,非常值得給大家參考,我想把這段話引用到我的文章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