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人憑證「已(即將)失效」通知信函

內政部自92年4月30日起開始正式核發自然人憑證,我在隔年2004年就去辦了一張,規定憑證效期為5年並得以展期3年,現在又要到期了,收到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_自然人憑證「已(即將)失效」通知信函,這次已經無法再展期,需要申請新的憑證IC卡,但是看到IC卡工本費要275元...嘖嘖嘖,捷運悠遊卡、7-11 icash空卡、星巴克的二代隨行卡都只要100元,實在不知道內政部那裡來的guts,一張卡的工本費就要收275元,就算「自然人憑證IC卡申辦工本費將於102年4月1日調降為250元」林北還是覺得CP值低到不行呀

自然人憑證

想一想這張自然人憑證放在皮包裡,一年好像也沒拿出來一次,以前還有用它來繳稅,不過現在繳稅除了自然人憑證還可以採用金融憑證,這張卡留著對我來講好像也沒什麼用途,而且常常跟皮包裡的其它「綠」卡混淆不清,熊熊一看也會搞不清楚那一張是那一張,不過我已經算是待它不薄,沒剪掉就不錯了,還能留著那麼久,現在也該是壽終正寢的時候,就讓自然人憑證,自然的失效吧....
綠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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